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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0-03-03 文章來源:
2020年1月20日,財政部、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《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為積極推動文件落實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來源: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
關于貫徹落實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若干意見,加快編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、黑龍江農墾總局發展改革委:
2020年1月20日,財政部、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《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,為積極推動文件落實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地必須嚴格按照《關于進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選址工作的通知》(發改環資規[2017]2166號)要求,加快組織編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(以下簡稱專項規劃)。專項規劃必須單獨編制,不得與其他生物質發電規劃聯合編制,專項規劃截止時間為2030年。
二、已經編制出臺專項規劃的省(區、市)請于2020年2月28日前將專項規劃電子版發送發改委(環資司)。正在編制的或未編制的,請于2020年3月31日前編制完成,并將專項規劃電子版發送發改委(環資司)。湖北省可以延期發送。
三、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資金優先用于列入專項規劃的項目。2020年3月31日前發改委未收到專項規劃的省(區、市),其新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需補貼資金原則上由所在省(區、市)自行解決。
四、請各地按附表要求填報2020年在建、2020年底前擬并網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,務請于2020年3月31日能發送發改委(環資司)。
五、請各地認真領會本通知要求,加快推進專項規劃編制工作。
聯系人:崔洪運 010-68505601 hzshjbhc-gj@fgw.gov
附表:省(區、市)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和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清單